公立醫院逼病人「行多轉」取藥,被指矯枉過正!有病人於將軍澳醫院眼科專科求診,被安排於一年後覆診,卻僅獲發八個月分量藥物,即使病人言明因癌症以致難以自行配藥,院方仍置若罔聞。立法會議員指醫管局設法減少浪費藥物可以理解,但批評處事欠缺彈性,未有按病人實際情況及需要出發,擔心變相加長普通科門診輪候時間。
癌症病人梁太同時患有視網膜色素上皮脫落,多年來一直於將軍澳醫院眼科專科門診覆診。梁太早前覆診時,醫生指病情已有好轉,排期至一年後才再次覆診,但因梁太的雙眼仍有乾澀及痕癢問題,醫生遂處方潤滑眼藥水作紓緩。
不過,梁太其後發現眼藥水標籤註明「於開啟後一個月勿再使用」,但僅獲發八支眼藥水,質疑院方「畀少咗藥」,「要一年後先再覆診,得八支眼藥水邊會夠用?」
梁太及後曾向醫院查詢,並要求補發眼藥水或藥單,以便有需要時返回醫院配藥房直接取藥,未料卻遭拒絕,「醫院叫我有需要嗰陣再排普通科睇症攞藥,或者自己去藥房買,但出面啲藥房一聽到我有癌症就話唔可以幫我配眼藥水,話唔知對個病有冇影響,叫我番去政府度攞!」
梁太不滿醫院處事僵化,罔顧病人利益之餘,亦變相浪費公立醫院資源,「拎少少藥都叫個病人再排門診,唔怪得普通科門診咁難預約啦!」
將軍澳醫院發言人證實,病人患有視網膜色素上皮脫落,目前病情穩定,由於病人不時表示有眼澀情況,醫生遂處方數個月分量的潤滑眼藥水,供病人於需要時作紓緩。發言人續指,有關藥物並無藥性成分,亦非作長期治療,醫生會建議病人如有需要,可於社區藥房繼續自行購買,而病人亦可到普通科門診診所求診,診所醫生會按臨床情況處方合適藥物。
「作為公營機構係有責任開源節流,但令到病人受影響就唔可以接受!」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張超雄指出,醫管局雖有責任避免浪費藥物,但亦應從病人實際情況及需要出發,批評院方做法欠缺彈性,對病人造成不便及困難之餘,亦變相加重普通科門診負擔,「好多病人年紀都比較大或者行動不便,其實要佢哋為幾支眼藥水走嚟走去真係好麻煩,而且普通科門診服務一路都供不應求,醫院依家咁做只會造成病人同醫院雙輸局面!」
記者:蘇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