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重罪玩拒保 「抗命者」自打嘴巴

【本報訊】黎智英、佔中三子、雙學成員與一眾泛民人士,均曾承諾會在佔領行動結束後主動承擔罪行,不拒捕、不請律師及上庭時不作抗辯,以體現其聲稱的公民抗命精神,但事實上他們幾乎都未有兌現承諾,反口覆舌,包括在清場時阻撓警方及執達主任執法、在集體自首時「玩失蹤」或僅揀選最輕微的罪名投案、在被捕後又帶同律師團隊與警方「玩法律」拒絕接受擔保條件等,浪費警力及納稅人公帑。

「萬人自首」實得幾十友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一直宣稱佔領行動為公民抗命,所有參與者必須在誓言書表明會承擔刑事責任,但到後來戴耀廷號召佔領人士集體向警方投案,務求「萬人自首」逼爆警署時,卻只得數十人現身自首,場面尷尬。

在填寫警方提供的自首表格時,絕大部分自首人士都選擇罪名最輕的參與非法集會罪,拒絕承認組織或煽動非法集會等較嚴重罪名。

其後警方以預約方式要求三十多名佔領搞手到警署報到及接受拘捕,有人遲遲拒接或拒覆警方電話,有人「扮忙」將報到日期一改再改,而且最後大部分人都帶同律師團隊到警署,被警方盤問時「十問九唔答」,又以沒有即時傳譯、無筆和紙記錄落口供內容等理由,諸多刁難和拖延。到警方容許他們保釋候查時,大部分人都拒絕接受,玩殘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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