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旬採購經理聲稱自同居女友將三張揮春貼在位於牛頭角的家門外後即「頭頭碰着黑」。
今年二月九日除與家人吵架外,又弄傷頭部要入院治療,回家更發現無帶鎖匙「摸門釘」,有感「揮春唔吉利」,遂用火機燒揮春,最終連大門及鐵閘也熏黑,遭鄰居報警拘捕。被告余法勝(五十歲)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縱火罪,案件昨日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因醉酒犯案,現已知錯,稍後會接受戒酒療程。裁判官判被告入獄四個月但緩刑兩年,另罰款三千元。
案件編號:KTCC 69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