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前年「踢爆」消防處聲稱處理消防安全投訴百分之百達標屬造假,消防處繼在上一份財政預算案「總目開支分析」中「認衰」,承認沿用機制未夠準確後,在新一份預算案「總目開支分析」中調低巡查目標數目,而去年巡查次數亦較前年大減。不過在調低巡查目標的同時,消防處卻申請開設一個與巡查工作無關的首長級職位。
據上一份預算案「總目開支分析」有關消防處的部分指,二○一四年消防處巡查訂明商業處所、指明商業建築物及綜合用途樓宇的計劃數目目標,分別為一百五十幢、四十幢及一千一百五十幢。不過,新一份預算案「總目開支分析」的衡量服務表現部分,消防處去年只分別巡查了六十七幢、廿二幢及四百幢,均未能達標,消防處更把今年計劃的目標調低至分別為五十幢、廿幢及四百幢。
消防處解釋,是考慮前年審計報告的建議,決定由今年起,把訂明商業處所、指明商業建築物及綜合用途樓宇的巡查目標,調整至較切實水平。至於消防處下個財政年度預算開支則約為五十三億元,較本年度增約百分之七,並增設一個屬首長級的副消防總長職位,該職位負責推行質素保證及訓練課程認證機制。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何秀蘭批評該處增設的首長級職位,與巡查無關便屬資源錯配,建議改為申撥更多資源增聘巡查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