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去年審理多宗矚目大案,如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南丫島海難兩船長被控誤殺案等,審訊都長達數月。根據新一份財政預算案「總目開支分析」的衡量服務表現,指高院去年多類案件的平均輪候開審日數太長及不達標,例如原訟庭的刑事案要等約七個月、上訴庭的民事案要等近四個月,故司法機構今年會向立法會申請增設四個高院法官職位,以加快案件開審。律政司去年延聘「外援」情況亦嚴重,由政府律師檢控的案件較前年減近一成,反而委託私人執業的大律師或律師作檢控的案件則增近兩成。
財政預算案「總目開支分析」有關司法機構的部分指出,二○一四年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五百四十五宗刑事案及三萬七千多宗與民事相關的案件,而高院上訴庭則審理四百五十二宗刑事上訴案和二百六十二宗民事上訴案。
雖然原訟庭和上訴庭去年案件數目與前年相若,但平均輪候開審日數遠遠超標,例如原訟庭的刑事固定審期案件要等候二百廿七日,比目標一百二十日超出百多日;上訴庭的民事案亦要等候一百一十七日,比目標九十日多廿七日。
司法機構在「總目開支分析」指,高院案件開審輪候時間長,主要因人手不足,亦因原訟庭審理的案件較以前複雜,再次排期案件及刑事案和民事案的案件量也大;至於上訴庭的民事案輪候時間長,則主因是據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的指示,優先處理刑事上訴案件。
為加快審理案件,司法機構表示,今年將增設五十二個職位,包括三名上訴庭法官及一名原訟庭法官,又指留意到招聘困難,會檢討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及服務條件。司法機構在下一個財政年度預算開支約為十四億元,較本年度增加約一成一。
律政司近年亦經常聘請「外援」作檢控官,例如許仕仁案便由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出戰」。預算案「總目開支分析」有關律政司的部分指出,二○一四年由政府律師檢控的案件有四千一百多宗,較一三年減少約百分之八,但由委託的外間私人執業大律師或律師檢控的案件則有一千五百多宗,較一三年增加約一成九。至於律政司下年度預算開支則約為十九億元,較本年度增加約一成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