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政治解碼:咬文嚼字 弦外之音

港府發出內部通告,提醒官方行文力求準確,不應用「中港關係」形容內地與香港,並需跟足《基本法》毋須為高度自治加上引號,引發一場咬文嚼字的議論。

還記得筆者初入行時,搞不明白為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需要加上引號,而高度自治則不用。傳媒前輩不吝指教,解釋這是內地官方的文字規範,凡具特殊含義的詞組都須引號標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澳人治澳」是獨創詞,專指兩個特別行政區,所以「被框架」,而高度自治是一般詞組,雖然由港澳回歸衍生,但亦可用於其他類似的地區(如果有的話),所以得以「幸免」。

前輩的解釋是否準確,筆者沒有深究,反正高度自治這個詞有沒有「曲尺」框住,港澳的高度自治都是受到無形的尺度規限,根本沒甚麼分別。港府鄭重其事,顯然想凸顯《基本法》的權威性,不容隨意演繹或扭曲,甚至一點一畫也不能增刪,這與政改不能偏離《基本法》的精神如出一轍。至於刪「中港關係」而用「內地與香港的關係」,矛頭更直指港獨勢力,名為糾正誤詞,實為糾正歪理,申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要將「本土派」火苗撲滅於萌芽階段。

顯而易見,港府這份意在言外的《用詞正確》通告,主要不是給官員看的,而是給泛民和市民看的。香港高度自治,不代表政改可以偏離《基本法》,可以不理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框架,可以給香港「命運自決」;校正內地與香港關係,無非想拆掉「中港」心牆,樹立中央權威,重構「兩制」服膺於「一國」的政治倫理。文字影響思想,字斟句酌之間,香港當前最棘手的兩大難題已濃縮其中。

北大人說,「好戲在後頭」。港府這齣說文解字大龍鳳,是不是好戲一部分不敢講,但肯定不是心血來潮,即興之作,類似的「思想正確」運動勢必陸續有來。

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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