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角咀維多利亞(君匯港)幼稚園女校長李凌秀,涉收女家長汪穎的名牌禮物,又疑教唆三名老師收禮案,李昨在九龍城法院自辯。
李指汪曾送她名牌圍巾和外套,她推卻不果收下,但事後有買韓國手信、圖書和文具等回禮,亦認為汪出於好意才送禮。
首被告李凌秀(四十四歲)說,她與次被告汪穎(卅九歲)是朋友,但沒有因此而優待其子X。汪曾送贈Chanel手袋給李,李退回手袋,但汪不願意收,直至李表示「唔攞番朋友都做唔到。」汪才收回。李說,汪於一二至一三年間曾送贈Bally圍巾和Moiselle外套給李,李拒收不果,但最終亦有回禮給汪及X。
案件編號:KCCC 368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