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中銀侵佔債仔財物 判罰象徵式賠款

【本報訊】一對夫婦及其名下公司,因為九七年的金融風暴,變成負資產一族,夫婦於過去十四年來與債權銀行打官司,至今仍未解決。高院昨就其中一宗訴訟頒下判詞,指相信該案是九七金融風暴導致的負資產訴訟中最持久的一宗,法官裁定債權銀行中銀香港,無理地保管了夫婦五套房產證逾十年,荒置在律師事務所與銀行,當夫婦要求取回時,仍不從速讓他們取回,其中十八日是屬侵佔,法庭不恥中銀香港漠視客戶的權益和侵佔他們的財物,下令中銀需支付象徵式賠償一千元給夫婦。

原告淪負資產 纏訟多年

原告是梁沛霖、其妻林潔華及二人名下的資穩有限公司,被告金城銀行(現稱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判詞指,被告曾向原告提供透支和按揭貸款,金融風暴後,原告變成負資產一族,變賣所有物業後,仍欠被告約九十八萬元。原告於九九年將五套房產證交給被告,以示誠意,但無交出單位的鎖匙和管有權。

雙方最後要進行法律訴訟,並引發出債務、清盤、破產等最少九宗訴訟。原告於一○年八月正式向被告要求取回該五套房產證,但在十八日後才可取回,法官裁定被告於該十八日侵佔原告財物,但原告期間無實質損失,故只判被告象徵式賠償一千元予原告。

案件編號:HCA 182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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