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六女生宿營時灼傷,老師疑疏忽誤判傷勢,令到女生延診十七小時!
受傷十二歲女生姓李,就讀薄扶林東華三院鶴山學校小六。本周三,李參加由學校舉辦、在長洲明愛明暉營舉行的三日兩夜「戶外生活教育營」,當日下午五時許,李洗澡時疑調校至過熱水溫,左手被滾水灼傷,她難抵痛楚向老師求助,但老師以為她僅前臂輕微灼傷紅腫。當晚七時許,燒烤期間,有老師發現其左上臂亦灼傷起水泡,即通知營地職員為其包紮,期間老師曾通知家長。
至翌晨職員再為李女檢查傷口,發現情況嚴化。上午十一時許,由李母在中環碼頭接她到診所。醫生發現李的左上臂有十厘米乘八厘米範圍灼傷起水泡,問:「做咩咁遲先帶佢嚟睇醫生?」李女現需服藥及搽藥膏敷治傷口。
據了解,李女父母曾向老師查問,為何未即時帶其女兒到醫院求醫,發現有人誤以為長洲無廿四小時急症服務,有人又指「我只係老師,又唔係醫生」,李女父母認為對方事前無做足準備,做法不負責任。據了解,長洲醫院有提供廿四小時急症服務。
東華三院發言人表示,負責老師已即向持有急救證書的營地導師求助,經對方專業判斷後,認為女童傷勢穩定,並以消毒紗布包紮。營地職員表示,當時職員有依照急救指引為學生處理傷口,至於是否需要報警或送院治理,則一般需交由校方老師決定。
急症科專科醫生彭繼茂表示,透過照片觀察,相信傷者皮膚受到二度燒傷。彭提醒,如現場無專業醫護人員,無法判斷傷勢嚴重性,應及早求醫以免延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