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避免市民擔心財政預算案會加車輛牌照費,因而趕在本月二十五日預算案發表前湧往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辦理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續期手續,運輸署今年繼續實施特別安排,讓市民於六月二十四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為合資格的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續期。有關安排僅適用於車輛牌照、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不適用於其他牌照服務。
於本月二十五日財政預算案發表日或之前合資格換領的車輛牌照,牌照持有人可於六月二十四日或之前按現行收費續期四個月或十二個月;此外,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或之前合資格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即六月二十四日或之前期滿、或在該日前期滿不足三年者,亦可於六月二十四日或以前按現行收費續期。
運輸署指此安排是為防止市民因揣測即將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可能提高續期費,而趕往運輸署,強調安排與財政預算案內容無關,運輸署亦不知悉預算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