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湯不換藥 淫審改革嘥氣

三年又三年,政府檢討千瘡百孔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由○九年首輪公眾諮詢到一二年次輪諮詢完結後,竟要再過三年到昨日才鬼祟公布最終的修例建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午發稿公布有關建議,包括將多項罪行的最高罰款提高一倍及增加審裁員總人數等。不過,有前審裁員直指淫審條例問題在評級準則不清及實際量刑過輕,「積犯」壹傳媒屢次違例也只被罰一萬幾千,批評當局的最新建議未能對症下藥,「換湯不換藥」。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一直為人詬病,以監察政府為己任的東方報業集團深受其害,無辜被針對,屢次違例的壹傳媒則多次被放生或輕判。商經局昨日傍晚透過發出新聞稿,公布《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的未來路向,建議將與淫褻物品相關罪行的最高罰款額,由現時的一百萬元倍增至二百萬元,與不雅物品相關罪行的最高罰款額,由現時四十萬元及八十萬元倍增至八十萬元及一百六十萬元,而與不雅物品相關的第二次或其後定罪的最高監禁刑期,亦會由現時的一年倍增至兩年。

擬廢除審裁處行政職能

當局又建議把審裁委員總人數由現時約五百人逐步遞增至最多一千五百人,每次聆訊的審裁委員人數亦由最少兩人增至最少四人。當局同時會成立一個由資訊科技從業員及業界組成的聯絡小組,優化現行針對互聯網淫褻或不雅內容的共同規管機制。對於司法機構質疑審裁處身兼司法及行政職能,可能會角色衝突,當局經檢討後建議廢除審裁處評定申請人呈交物品類別的行政職能,日後只須履行司法裁定職能。

「加幾多審裁員或者提高最高罰款到天文數字都無用,問題係判定淫褻及不雅嘅準則不清,量刑與現實情況有好大落差,依家對住屢犯傳媒都未試過罰一百萬,咁加到二百萬有咩用?」曾擔任淫審處審裁委員十八年的張民炳表示,現時評級制度存漏洞,判刑甚少去到數十萬元,令立心不良的傳媒覺得「博得過」,繼續犯案:「張淫褻相出咗街,嗰間傳媒利潤已落袋,再罰佢幾千蚊算得咩。」

對於增加審裁員人數,張民炳認為可增加審裁委員代表性,但質疑現時女性審裁員僅佔三分一,日後應提高至男女各佔一半。不過,有現任審裁員擔心人數大增後,每名審裁員的當值機會將大減,欠缺經驗加上缺乏系統性培訓,審裁員評級時難免會出現偏差。

記招也欠奉 議員斥「龜縮」

當局昨未有就建議召開任何記者會,僅稱會在下月九日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簡報。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批評當局表現「龜縮」,連記者會也欠奉,明顯是不敢面對傳媒:「根本無信心喺公眾面前解畫。」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