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手傷傭案 被告還清白

來港工作不足一星期的印尼女傭,聲稱因揮舞掃帚制止女僱主的愛犬狂吠,最終遭對方涉嫌用菜刀斬傷她左手無名指至骨折。女僱主事後被控一項意圖傷人罪,昨於區院被裁定脫罪兼可獲訟費。法官裁決時指,印傭受傷的情況疑點重重,其受傷原因「永遠成謎」。洗脫罪名的女僱主即時在庭上擁抱丈夫嚎哭,她在庭外強調,並非所有本港僱主都會傷害外傭:「唔係全部僱主都係衰人!」

四十歲被告顏淑慧,報稱牙科診所經理,原被控在去年二月廿四日於港島薄扶林花園的家中,意圖使印尼女事主Anis Andriyani(廿六歲)身體嚴重傷害。事主早前供稱,指被告把她的左手放在砧板上,再持菜刀斬傷她的無名指;惟法官昨裁決時,質疑為何事主只有一隻手指受傷,而且傷口竟是一個四分三的圓周,認為她的作供和傷勢是「風馬牛不相及」。

官質疑大量流血仍做家務

法官續指,事主表示受傷而大量流血,但卻繼續做家務,令人難以置信;最終認為事主口供有疑點下,裁定被告脫罪。辯方之後向法官申請,指警方為事主錄口供時,事主未能合理解釋傷勢,但警方及律政司仍然選擇起訴被告,終成功取回訟費。

被告在庭上聆聽裁決期間,表現尚算平靜,聞悉脫罪後,臨近散庭前已經禁不住在庭上流淚,離開犯人欄時更忍不住一邊嚎哭,一邊高呼:「真相大白啦!多謝法官!」之後分別與丈夫、女兒和大律師擁抱。

顏淑慧在庭外受訪時,坦言官司糾纏逾一年,對她及家人都構成壓力,曾擔心法庭未能找出真相,萌生放棄念頭,幸好裁決還她公道,自事件後她一家不敢再聘傭工。顏叮囑其他僱主不應區分膚色貴賤,傷害離鄉別井的外傭,而外傭亦應該安守本分。

女僱主:「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

信佛的她更引用佛教經文:「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勸勉他人勿做出損人不利己,甚至損己害人的惡行。她的陳姓丈夫則透露,就本案而花費的律師費達六位數字。

顏又指,不評論警方的決定,但認為相關部門若遇上類似情況,應考慮清楚,若欠缺證據下仍選擇檢控,將會對小市民構成極大傷害,但她不認為自己的案件受到早前Erwiana一案影響,自己才遭檢控。到場聲援的外傭團體對裁決表示失望,而本案事主和早前曾到庭旁聽本案的Erwiana,昨日則未有到庭。

案件編號:DCCC 71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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