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逼買美容療程 兩被告棄自辯

【本報訊】擁有碩士學歷的四十七歲已婚女高級教育顧問到美容院做臉部護理時,疑遭三名女職員涉威嚇乳房有硬塊和疲勞轟炸三小時,最終簽卡購買值十四萬元的護理療程,三名女職員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控,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次被告自辯稱,她在涉案美容院工作期間,未曾因銷售行為而被投訴,更有客人讚她好人,更曾獲銷售獎,強調自己並非「hard sell」(硬銷)之人,但遭控方反諷「你依家咪hard sell囉」﹗

次被告否認作出威嚇

三名被告依次是鄭慧蓉(廿五歲,美容師主管)、王珍珍(三十四歲,美容顧問)和鄭麗賢(四十三歲,自僱營業經理),三人日前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次被告昨選擇自辯,第一和第三被告則不自辯。王自辯透露,她中學畢業,○一年投身美容行業,一二年加入涉案美容院,案發時底薪連佣金等,月入約四萬元,王否認當時有威嚇事主購買療程,又指公司亦曾指示職員不可以吹噓及誘導性方式向客人推銷。

疑藉疲勞轟炸促使交易

三名被告被控於前年十一月二十日,在尖沙咀金馬倫道中國保險大廈一個單位內,作為以「朝揚國際有限公司」以「靚一世集團」名義經營行事的人,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即向事主鄭健華銷售養生機身體護理療程時不斷游說,並利用事主據稱乳房有腫塊的身體狀況,通過使用騷擾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從而促致交易決定。

案件現押後至本月廿六日進行結案陳辭,期間三名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KCCC 390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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