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公務員獲額外加薪3%

【本報訊】全港約三千四百名公務員獲確認額外加薪。特首梁振英昨會同行政會議接納二○一三年薪酬水平調查結果,總薪級點第四十五至四十九點、即月薪約八萬九千多元至十萬三千多元的高級公務員及首長級人員將獲額外加薪百分之三,包括薪級點同級的紀律部隊及廉政公署人員,其餘公務員則不變,生效日期追溯至去年十月一日。

公務員事務局解釋,調查顯示職位級別第五級別的高級公務員薪酬低於私營機構百分之八,惟職位級別一至四級的公務員的薪酬水平與私營機構相距就少於百分之五,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在考慮多項因素後,認為應採取「全面考慮」方式把調查結果應用於非首長級文職公務員。

當局下周一會向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簡報加薪決定,稍後再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撥款申請。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