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真兇趙志紅昨日一審被判死刑,對蒙冤的呼格吉勒圖來說,正義遲到了十八年,然而,正義抵達,呼格的生命早已終結。
論者指出,這一份正義已然遲來,已然殘缺,假如不追責,更將無法交代。呼格的冤案,反映所謂「沒有破不了案」的荒謬,在刑訊逼供下,內地的冤假錯案特別多,呼格案便是凸顯的例子。早前,內蒙古公安廳已組成了由副廳長張有恩擔任領導的調查組,開始依法調查當年所有參與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辦案的警員。
不過,令百姓擔心及起疑的是,這種「自己查自己」,能查出個水落石出嗎?此種「一查到底」的門面話,說出來正義凜然,可案發當年強調「破案率」,這案明明存在多處疑點,何以沒有確立「疑罪從無」的原則,而且,如此快就把呼格判處死刑?老朽只能說,都怪呼格不是「特殊罪犯」─有權、有錢、有勢力的罪犯,所以,其「冤案」大抵就是「時勢弄人」或「造化弄人」!
二○○三年,轟動一時的浙江「兩張叔姪姦殺冤案」被糾錯後,當年的「女神探」聶海芬等被追責,明眼人知道法律監督不能只追責一個「女神探」,而應為整個司法制度重建公平才是硬道理。第五代多次強調,要善於運用底線思維的方法,凡事從壞處準備,努力爭取最好的結果。底線思維是以底線為導向的一種思維方法和心態,它要求不迴避矛盾,不掩蓋問題。
內地這麼多冤假錯案,就是沒有善用底線思維。人們不可能擁有同等的權力、金錢、社會地位,可是,一旦站在法律面前,便應有同等的權利,亦即學者所說的「法律面前沒有特殊人物」、監獄裏面沒有「特殊罪犯」,能如此,才能維護社會對公平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