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共同印發了《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標誌着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關於智庫發展的計劃步入開展階段,也代表着新型管治模式探索下的決策社會諮詢制度逐步建立。當中的重要意義,體現在對智力成果的重視,期望決策更加看重相關知識和研究成果,而非過去更加倚重的官僚模式。智庫的發展,讓社會的智力能力有進入影響決策過程的正式渠道。
同時,智庫也可以提供更多研究工作職位,讓更多人能夠參與到相關的工作當中,並以此維生。這也將改變過去社會只依靠傳統大學的科研來提供知識的單一局面。
事實上,面對社會和政策的多元化,需要大學和智庫在產生知識和研究成果方面出現一定分工。大學更多着重學術研究,而智庫則更集中在具體落地的政策建議和執行方面,兩者相輔相成。隨着知識爆炸,以及社會和政策分工的細化,傳統比較單一的官僚運作模式,使政府可能無法完全有效應對上述所說的種種複雜性問題。如何有效結合社會智慧和政府管治,成為了世界各地面向未來尋找新型管治模式的其中一個重大挑戰。
這次的文件視智庫為國家治理能力的一種體現,提升成為深化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制度、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協商民主制度化發展的層次,足見其重視程度。可是真正決定智庫發展成敗和影響力的,在於決策過程當中對於智力成果有多大程度的真正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