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苑涉罰員工錢 承諾跟進

【本報訊】在港擁有多間分店的利苑飲食集團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的扣薪規定,對員工的各類犯錯訂明罰款規條,由廿元至二百元不等。勞工處指,在得悉事件後,已馬上聯絡利苑須遵守相關法例規定,該公司亦承諾會了解情況及作出跟進,又呼籲員工如懷疑本身僱傭權益受損,可向勞工處尋求協助。本報昨致電利苑查詢,惟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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