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主任裁判官吳蕙芳以「史無前例」形容限奶令案件被告的「走數」問題,指很多被告未繳罰款便逃之夭夭,法庭「壞帳」急升,昨要求所有被告即日繳交。惟記者所見有被告在判刑後離開法院,未知有否繳費。有大律師認為罰款對阻止走私奶粉的成效「唔理想」,而水貨客關注組則建議要入境處配合。司法機構發言人指,未知具體損失。
大律師陸偉雄解釋若裁判官下令,被告便須即日繳罰款。若被告違反命令,被告將被帶上法庭解釋,若有合理原因,裁判官可讓被告延期再交,否則會視被告故意欠交,可用監禁替代。
吳官指,法庭雖可通緝欠交罰款者,但執法有困難,尤其是非居港被告。陸坦言「若佢哋唔再來港」,法庭亦無計可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