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啲嘢唔敢食係國恥亦悲哀」

「限奶令」自前年三月實施後,違規帶過量奶粉過關的問題仍未見解決。主要審理該類案件的粉嶺法院,昨日一日內又再處理廿三宗類似案件,分別判監禁及罰款。主審的女主任裁判官吳蕙芳繼日前連番狂轟問題猖獗後;昨更直指走私奶粉問題源於「自己國家生產的嘢,自己都唔敢食」,慨嘆「係國恥,亦係悲哀!」吳官又特別指出以往被告被判罰款後,「走數」情況嚴重,因此要求所有被告即日繳清罰款,惟效果成疑。

吳官昨以廣東話、普通話和透過翻譯員以客家話,分別向眾被告分批解釋相關法例,直指走私奶粉問題嚴峻,去年便有約五千宗該類案件,較一三年上升近一倍,而且犯案者日漸「大膽」,近期攜帶廿至卅公斤過關亦很常見,有被告更多次重犯,即使去年六月加重罰則,亦未見成效。

利用長者「咁無陰功」

吳官坦言,問題源於「自己國家生產的嘢自己都唔敢食」,更兩度用「國恥」(分別用普通話及廣東話)來形容。她表示諒解個別被告不敢食用自己國家的產品,亦認同難以杜絕,但強調法庭有責任抑制猖獗的罪行。

此外,吳官又指,近期不少長者犯此類罪行,有七十、八十歲被告攜帶的奶粉數量,甚至比年輕的被告更多,質疑:「都唔知佢哋點帶過境?」她明言長者不要「恃老賣老」,強調若長者甘於被利用走私大量奶粉,亦即是甘於入獄。吳官亦力勸犯罪集團「唔好咁無陰功」,利用長者犯案。

帶廿公斤奶粉囚兩周

昨日法院處理的廿三宗案,其中廿二名被告(廿二至七十四歲)認罪,控罪指他們在去年十一月至本月間,攜帶三至廿點八公斤的配方粉;亦有被告攜帶一點六公斤的配方粉,雖低於一點八公斤的限制,但因他們過關時沒有與嬰兒同出境,或配方粉收藏在密封容器而被控。其中內地被告方志安、羅榮林和武新華(廿二至五十八歲),因攜帶約廿公斤配方粉,被判囚兩周;其他被告判罰款三千一百至七千五百元不等,有三名被告當中包括婦人羅艷芳同時被判緩刑。餘下的一名容姓被告因不認罪,排期至四月廿八日受審。

此外,廿三人中有三名被告同時攜帶七十七至一百卅公斤食米,超出法例十五公斤的限制,該三人亦承認輸出儲備商品罪。吳官向其中攜帶九十公斤的被告羅紹新(六十四歲)查問:「你諗住開貨倉呀?」羅辯解是自用,吳官表明不相信,最終判罰三人罰款五千至七千元兼緩刑。

案件編號:FLCC715-72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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