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毒血針」導致茶餐廳老闆娘陳宛琳敗血症死亡一案突有新發展,警方調查兩年多後,昨早上門拘捕集團創立人周向榮、為死者施針的女醫生麥允齡及負責處理涉案血液製品的男實驗室助理,落案起訴三人誤殺罪名,並隨即於下午押解三人到東區法院應訊。各人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一日等候法律指示後再訊,被告准以二萬至五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
三名被告依次為DR醫學美容集團創立人、現報稱退休的周向榮(六十歲)、報稱醫生的麥允齡(卅三歲)及報稱實驗室技術員的陳冠忠(三十歲),三人被控於二○一二年十月十日,由於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女子陳宛琳(四十六歲)。
控罪指,周向榮事發時為DR醫學美容集團擁有人及實際控權人,他涉向陳宛琳推廣、製備及施用名為CIK(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AI(應用免疫治療)的治療產品,惟上述治療屬仍在實驗過程中的治癌療法,過程涉及抽取陳宛琳的血液樣本,交到實驗室由非合資格人士、即第三被告陳冠忠進行處理及混合,再由註冊醫生、即次被告麥允齡將之注射入陳宛琳體內。
控方指三人在事件上均嚴重違反了應負的謹慎責任,即三人均無確保上述血液製品已經過病毒及細菌測試,更無以任何文件紀錄或制訂一套安全系統確保有關測試及該血液製品無受污染,而周及麥更沒向陳宛琳詳述有關CIK/AI治療的風險。
控方昨以案情嚴重為由反對被告保釋,惟各被告均提出保釋申請,其中周向榮透過律師指自己土生土長,現與九旬父親、妻子及五名子女同住,無任何潛逃可能;麥允齡則透過律師指自己已離婚,○六年畢業於中大醫學院後執業至今;陳冠忠的代表律師則指他現於哈羅香港國際學校任實驗室助理,月入二萬多元,已婚的他每月要用萬多元供樓,屬家中經濟支柱。
裁判官最終批准周以現金五萬元,麥及陳各以現金二萬元保釋外出,但須遵守不得離港、居於固定住址及定時到警署報到等保釋條件。三人保釋離開法庭時,各自以帽、口罩或墨鏡遮掩容貌,避開面容被攝入鏡頭。據報道,四名年齡介乎四十六至六十歲的女子於一二年九月廿九日至十月三日期間,先後在DR醫學美容集團接受美容療程後感到身體不適送院,其中最年輕的陳宛琳十月四日送院後一直昏迷,需插喉協助呼吸,其後病情一直轉壞,延至十月十日因敗血症去世。
案件編號:ESCC 41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