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對張建宗局長大動干戈?眼見年關將至,一般家庭都為辦年貨而張羅,但亞視一班員工,卻仍為工資及前景而憂心忡忡。當然,「唔出糧」的不是局長,最該罵的應該是「有錢唔出糧」的股東。但亞視畢竟是私人機構,既然罵完只當「耳邊風」,惟有鞭策這位負責勞工權益的官員走多一步!
為何要鞭策局長?因為任何一個跟了勞工數十年的人,都會分辨到,甚麼是有心做?甚麼是有心拖?當我追問局長,為何不做點更具阻嚇性的工作,直接刑事檢控股東?局長回覆說:「出傳票已經是刑事啦!」就已見其立場。這種說法之撒賴,令人想起十多年前,中國戰機在南海被美國軍機撞毀,喬治布殊只肯用「遺憾」字眼而拒絕道歉,更有「遺憾已經是道歉啦」的說法。
這種聊勝於無、「放慢手腳」的做法,正常人都抱有疑問,正如裁判官馬漢璋在上周五才處理勞工處於七月至九月發出的欠薪傳票,認為亞視的案件根本並非複雜,拒絕押後,更指為了公義應該盡快處理要求。此外,更要求控方即時更改傳票內容,並親自交到亞視及葉家寶手上……甚麼是歎慢板?甚麼是阻嚇性的措施?正常人都能分辨!亞視事件,我作為勞工界只能以勞工界的角度看事件,不能考慮其他因素。根據以往的經驗,如果政府有心向資方「耍真章」,豈會只是出張傳票呢?如果政府是有心向股東施壓,又豈會如此放軟手腳?
很多不熟勞工的人認為,現在的程序是「法律上只可以咁做」。對於這些沒有爭取勞工權益經驗的人,我惟有善意解釋,指除了發傳票之外仍有很多未盡力的地方,包括清盤等「攤牌」手段。然而,對於非常熟悉勞工權益的局長,「無能為力」只是裝傻的推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