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嘉華國際集團主席及該集團旗下的銀河娛樂之執行董事呂志和,昨遭民事索償。一名尼泊爾男子指稱去年在呂志和位於石澳道四號的大宅範圍內受傷,因此入稟高院向呂志和及一間保安公司索賠,但入稟狀未有透露事發詳情、男子受傷狀況,亦未有透露索償金額。
原告Shrestha Udda Bahadur,首被告是塞科利達保安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次被告是呂志和。入稟狀指原告在去年五月十四日,在石澳道四號因事故遭受人身傷害,他指稱其受傷是由兩名被告或其代理人的疏忽、違反僱傭合約及違反法定責任所引致,因此兩名被告要負起賠償他損失的民事責任。不過原告並無在入稟狀內交代,他與兩名被告的關係、他受傷的事發經過與傷勢等。
記者昨上門原告家查訪,但未能聯絡原告本人。其鄰居表示,原告因傷現時仍要用拐杖輔助步行,未能工作。據鄰居稱,原告是尼泊爾男子,已婚,事發時任職保安員。據知,事發時現場正在下雨,原告於花園巡邏期間發現有蛇,慌忙中跌倒並摔下樓梯受傷。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呂志和是石澳道四號的地主。呂是在九三年八至九月,以二千七百萬元買入該地段。九四年他曾將地段按予滙豐銀行借貸,至○一年將之贖回。
案件編號:HCPI 9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