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57400戶 半數須大搬細
寬敞戶標準為一人居住面積逾二百六十九平方呎、二人逾三百七十七平方呎、三人逾四百七十四平方呎。截至去年中,公屋共有五萬七千四百個寬敞戶,半數有殘障或有七十歲或以上家庭成員,已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優先處理寬敞戶」約有六千七百宗,居住面積較一般寬敞戶更大。家有六十至六十九歲成員的寬敞戶有一萬四千一百個,置於調遷名單之末,暫毋須調遷。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房屋事務委員會討論寬敞戶政策時,議員也要求以人情味處理,因為很多個案都是長者,因子女遷出、老伴離世而成為寬敞戶,坦言:「若房署強行要他們遷出,即雪上加霜,心理打擊好大,或釀成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