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毀電單車 消防守行為

【本報訊】即將年屆退休年齡的消防員李榮亨(五十四歲),被指於去年四月廿日將其私家車,停泊在彩雲商場三期五樓停車場後,突然走到停車場四樓,將一架電單車推跌兼刮花右邊車身,留下三條刮痕,同日稍後有保安員巡邏時發現,通知任職文員的車主劉志光(五十歲)報警。

閉路電視揪出元兇

警方其後循現場閉路電視錄影,揪出元兇是該名消防員,並將他拘捕。被告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原定昨日在觀塘法院開審,惟控方最終提出,獲被告以二千元自簽守行為一年了事,獲裁判官批准。案情並無透露被告的犯案原委及與事主是否相識。

案件編號:KTCC 5967/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