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報紙,間中會看到一些被化學品濺傷的個案。當然,最重要的預防措施,是避免被化學品濺到眼睛和皮膚,但若不幸沾染到化學品,能獲得妥善及即時處理,可減低身體受傷的嚴重程度;相反若處理不當,不但無助減低嚴重性,甚至會造成更大傷害。有些化學劑具腐蝕性,若不慎濺中身體,可灼傷皮膚及眼睛;清潔溶劑如酒精及醇醚等,具有去除皮膚油脂的特性,部分化學劑可引致皮膚敏感及過敏性接觸皮膚炎等。
毒物一般可循四個途徑進入人體,包括直接吞下毒物、透過呼吸道吸入、透過注射進入身體及通過皮膚吸收。
當身體沾染化學品時,化學品會透過皮膚吸收進入體內,導致中毒。某些化學品更會令身體出現即時過敏反應,除出現一般中毒表徵,患者的皮膚表面可能會有局部紅腫、疼痛、麻痹、痕癢、發熱及水泡;嚴重者更會出現全身過敏反應,例如哮喘或休克。因此,不應忽視沾染化學品的嚴重性。
當發現身體沾染化學品,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及利用冷敷處理受影響部位,避免抓癢。若出現呼吸困難,則應按照處理呼吸困難的方法救治,並報警求助。使用化學品時,應先細閱化學品上的危險警告標籤,並佩戴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化學手套、護眼罩及圍裙等;勿胡亂混合化學品,以免產生不能預計的化學反應及危險;盛載化學品的器皿亦不應過滿,以免在運送中濺出,造成傷害。
職業安全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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