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鬧爆房屋委員會與房屋協會縱容雙重戶籍公屋戶,漠視輪候冊申請人迫切的房屋需要。兩機構設有通報機制,聲稱每月上傳同時擁有房委會及房協戶籍的雙重戶籍個案報表,但竟明知部分住戶擁有雙重戶籍,仍採取「包容」態度,拖延調查及執法,導致有住戶持有雙重戶籍超過八年。
有女住戶與父親同住房協公屋,婚後在○五年與丈夫遷入房委會編配的公屋單位,房協一年後才發現雙重戶籍的情況。至一三年女住戶向房協透露與丈夫分居,父親○七年已去世,房協要求她交文件取消父親戶籍及取消房委會戶籍,否則連房協戶籍都會喪失,她才提交相關文件,繼續居於房協單位,即雙重戶籍情況持續近八年。
另一個案一家四口居於房協單位,戶主在○三年去世,兒子、媳婦及孫子在○四年獲房委會配屋,房協未能在每月交換資料得知雙重戶籍報告,至○五年才獲房屋署通知。房協後來仍准兒子以患沙士後遺症及與妻子不和為由繼續佔用單位,直至一三年兒子離婚並刪除房委會戶籍,才獲配較細單位,期間佔用兩單位逾八年。
公署建議房署採取主動刪除雙重戶籍,在住戶申請另一公屋時加設限制。房協發言人回應指出,兩機構的互通機制每日更新,現時每月約有五十多宗雙重戶籍個案,例如結婚等,房協均會設寬限期。目前需較長時間處理的個案約有八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