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脫北」女欺詐罪獲緩刑

【本報訊】年幼時與胞姊從北韓偷渡出境,輾轉被香港家庭收養的公司女經理,聲稱因患骨髓癌急需醫藥費,遂於去年九至十月間偽造訂單訛稱要到上海出差,騙取公司七萬元津貼但被揭發。被告早前在法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和偽造兩罪,昨被判監六個月緩刑兩年,及向公司賠償一萬六千元。

辯方昨求情時引述醫療報告,指被告劉淳一(四十五歲)曾多次在街上暈倒,又因接受化療而需注射止痛劑,已離職的被告因愚蠢犯案,並已將騙款悉數歸還給公司,希望法庭考慮她身體虛弱,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或緩刑。被告昨坐輪椅到庭應訊,她之後用行山杖輔助及由男親友攙扶離開。

稱十五名家人死於北韓勞改營

被告在庭外用英語及小量廣東話向記者講述「脫北」經過,她稱出身於北韓一個公務員家庭,在五、六歲時,家人付款給中介人助她「脫北」。在某日清晨,母親向她告別後,她便與胞姊匿藏貨箱,由運載糧食的火車送到中國東北。

被告胞姊之後被傳教士收養及定居美國,被告則獲一個香港家庭收養。被告在約十多歲時獲一名「脫北」男親友告知,她有十五家人已在政治勞改營喪命,被告認為是家人用生命換取她兩姊妹的生命,她希望有一天能夠正式成為南韓公民。

案件編號:KTCC 59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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