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受賄洩密男警今或判監

【本報訊】男警多年前調查詐騙案時,與被他拘捕的涉案經營修車生意男商人成為朋友,男警其後答應替那名同時從事「收數」的商人,從警務處及運輸署電腦系統查閱五名人士的個人資料,並向商人洩密以便對方追討欠債,男警則獲免收一萬元維車費作報酬。涉案被捕男警於區院承認收賄、受賄及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共三罪,獲准保釋至今日判刑,但法官昨表明會判即時監禁。

助「收數」友人查債仔資料

已婚被告鄭智遠(卅六歲)於九八年加入警隊,案發時隸屬大埔區刑事調查隊。控罪指,被告於一二年十一月至一三年一月間,向車輛維修及貿易公司「國滙汽車有限公司」的董事鄭啟東索取二萬元及收受一萬元利益,以及親身或指示另一警員徐定方,在未獲授權下於警務處及運輸署的系統進行搜尋。

案件編號:DCCC 63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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