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貸警梁漢文判囚六月

【本報訊】已婚男警於一二年五月十七日向花旗銀行申請貸款時,涉隱瞞曾獲其他財務機構批出四十萬元貸款,令花旗銀行批出逾十五萬元貸款給他。男警事後被起訴,早前在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欺詐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指被告梁漢文(卅九歲)現時仍堅稱沒有犯案,顯示他未有悔意,故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惟考慮被告服務警隊逾廿年,以及為協助外母周轉才犯案,故酌量減刑,遂判他入獄六個月。辯方隨即替被告申請保釋等待上訴,但遭法庭拒絕。

案件編號:KTCC 356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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