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明明係供應整個區嘅鹹水管,出問題時,偏偏要我哋廣明苑嘅業主負責所有維修費用,成件事根本就唔公平。」廣明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陳堂榮指出,「對上一次爆鹹水管時,我哋曾經同房屋署開會,但最終都要我哋屋苑支付維修費用,今次又發生問題,房署都係坐視不理,真係過分!」
二○一三年五月十九日,廣明苑對出一條地底鹹水管爆裂,並需進行維修工程。當時房屋署曾派員與廣明苑業主立案法團開會,惟指有關鹹水管設於廣明苑地底,因此房署沒有責任支付維修費用。
礙於市民用水急切,當時廣明苑業主立案法團惟有自行找外判商維修工程,費用高達十三萬元,並由業主共同負擔,事後惹起非議。陳堂榮補充,「若鹹水只係供應我哋屋苑,我哋業主付錢維修,當然心甘命抵,依家條鹹水喉係供應全區其他屋邨,就無理由係我哋一個屋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