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易開業 收費無王管

【本報訊】近年本港樓價不斷上升,增加業主將物業加按的誘因,加上金管局持續收緊銀行按揭貸款限制以壓抑炒風,間接助長財務公司與中介公司沾手按揭業務,利誘按樓借錢的手法層出不窮。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指出,中介公司營運成本最低只需十多萬元,開業手續方便簡單,加上目前並無法例監管中介公司收取的手續費上限,導致中介公司成行成市,促請當局修例堵塞漏洞及警方加強打擊不良放債行為。

一條龍借貸避貴利指控

郭志英估計,目前坊間的中介公司已達逾千間,他們會以財務顧問公司、企業、物業按揭公司等作公司名稱,部分公司更以甲乙級寫字樓作辦公室,讓人誤以為他們專業可信,事實上卻巧立名目謀取暴利。不過,警方在一二年一月至去年六月處理的一百一十一宗涉及借貸罪行的案件中,至今只有三十五宗有正式檢控,數字明顯偏低,相信是法例存在漏洞。

郭志英解釋,現行《放債人條例》規定本港的借貸利率最高為六十厘,但中介公司手續費卻不包括在內,亦無規定上限,中介公司能利用該漏洞與財務公司合謀,透過一條龍借貸口號誘使債務人借錢,以逃避放高利貸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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