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富士施樂一名經理於○八至一二年間,向公司多次訛稱要向兩間客戶公司退款,涉及款項共約二百萬元。惟富士施樂職員發現退款情況有異,揭其中一客戶公司為經理開設,另一客戶公司則為經理的債權人,有關退款遭經理侵吞,經理立即被解僱。被告賴德福(五十八歲)被控一項欺詐罪,昨在區院認罪,還押至二月十一日判刑。法官質疑案件於三年前揭發,為何控方至今才處理,要求控方在判刑當日解釋,並交出調查和檢控時序表。
案件編號:DCCC85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