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腐液淋主控官案 無業漢囚15年

【本報訊】外籍大律師葉祖耀(Neil Mitchell)○九年於區域法院為一宗詐騙案任主控時,在法院外遭人買兇淋潑腐液受傷,現再有第九人因此案被判刑。該被告在高院受審後,陪審團昨便一致裁定被告的串謀淋潑腐液致嚴重傷人罪成。法官判他重囚十五年,官指本案罪行醜陋邪惡,雖然被告非主謀,但因他不認罪,故刑期是同案被告中最重。

無業被告尹樹輝(四十五歲),被控在○九年十月廿七日,與姬錫康、馬信益、鄧忠濠、賴國樑、林偉世、李彥南、蘇家威及陳立德,串謀向葉祖耀淋硫酸企圖令他嚴重受傷。控方借助兩名污點證人姬及馬作供,綜合二人供詞,姬在案發前收到朋友「阿其」電話,說其朋友的老闆在區院受審,想找人斬傷控方證人,事成可得三萬元。後來改為向葉祖耀淋腐液。姬致電馬找人犯案,馬找到鄧落手淋腐液,鄧則找來被告,在淋液後假裝途人幫助葉,實際是阻止葉追捕鄧。該八名被告先後認罪,被判囚十年至十二年不等。

案件編號:HCCC 8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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