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和樂邨單位去年七月發生兄殺弟疑案,弟弟當時疑向母親索取的士車資不遂後,向她掟雜物襲擊,兄長見狀奮力護母時與弟激烈爭執,期間兄涉嫌向弟箍頸制止,導致弟受傷昏迷,送院後不治。兄長事後被捕,並控以一項謀殺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再提訊時,控方表示不排除被告在案發時只是出於自衞,申請撤銷其謀殺罪,獲裁判官接納。在犯人欄內的被告得悉無罪後,回頭望向公眾席上的母親相視而笑並握拳振臂,又向親友及代表律師舉拇指致意。
報稱地盤工人的被告陳家民(卅九歲),原被控於去年七月廿二日在和樂邨居安樓的住所內謀殺弟弟陳家榮(卅六歲)。被告昨獲大夥親友到庭支持,包括其七旬的母親。母親知悉兒子無罪釋放的喜訊後,未有立即返家休息,堅持「等埋家民先」。她其後在羈留室外等候半小時,隨親友先行離去。被告在完成手續後,帶同書本等個人物品離開法院羈留室;只見他笑容滿臉、心情愉快,惟碰見記者拍攝後眉頭緊皺,亦不願多談事件。
本案於去年七月廿四日在觀塘法院首次提訊,被告當日起由懲教處看管,至昨天獲釋已被羈押近半年。控方昨在庭上指,經過參閱死者病理學報告,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由於不排除被告在案發時是出於自衞反抗,亦不能證明他使用過分武力,故申請撤控,裁判官接納其申請。
律政司回應指,經考慮可能支持被告以自衞抗辯的證據及法醫證據後,認為控方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的武力是不合理和不合法,故決定對被告撤控。
據悉,被告與死者兩兄弟在案發前因事爭執,被告曾向死者箍頸,但未知是否死者的死亡原因。而據早前報道指,死者與母親和被告同住涉案的居安樓單位,無業的死者常向母親索錢。事發前,死者向母索錢出外消遣後,帶醉返家,又向母親和被告索取車資,母親憤而拒絕。死者聞言激動起來,以摺櫈、座地電風扇等擲向母親,當時在場的被告見狀,疑護母心切,即上前箍死者頸及壓對方往床邊,惟兩人糾纏期間,死者不省人事,母致電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KTCC 349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