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正就俗稱「344」的《建築物管理條例》檢討進行三個月的公眾諮詢,目的是希望減少進行大型維修工程的圍標違規情況,以及業主之間的糾紛。諮詢文件重點放在將業主立案法團會議的法定人數佔業主總人數,由現時的一成提高至兩成,以及把通過決議的投票百分比由五成提高至七成半,藉此提高通過工程的門檻。但是,筆者認為當局對舊樓維修的建議是本末倒置,可謂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典型例子。當局必須認真聽取和吸納各界人士的意見,立即檢討提出的建議是否真的可以有效改善目前所面對的問題。
為甚麼我會說當局本末倒置呢?相信大家都知道,現時全港約有一萬八千幢大廈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另約有一萬二千幢大廈成立了其他形式的居民組織,以及約四千幢大廈雖沒有成立居民組織但業主聘請了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餘下約有六千幢便是缺乏組織管理的所謂「三無」大廈,並由民政事務總署採用多種辦法提供支援。這六千幢「三無」大廈是這個城市的定時炸彈,時間拖得愈長,日久失修之下危險性就會增加,造成社會公共安全問題,隨時重演二○一○年土瓜灣馬頭圍道發生的舊樓倒塌悲劇。
因此,當局現時最迫在眉睫的議程,應該是優先着手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應該對錯焦點。
為了提高通過工程的門檻,當局建議提高業主立案法團會議的法定人數及通過決議的投票率。如果這樣的話,相信出現流會的機會將會大幅飆升,加重了法團及管委會的工作量,以及削弱了他們的效率和議決力。屆時,既拖慢了大型維修工程的進度,甚至因為不足七成半的贊成票而令工程標書不能通過,需要不斷重新招標,令工程無法啟動。如果因為這些行政、法律和程序上的問題,讓工程進度受影響,最後更出現公眾安全的問題,當局將難辭其咎。
為了杜絕圍標情況,當局建議將召開會議的通知期,由現時十四日延長至二十一日,並須在大廈當眼處張貼招標書。我認為這個建議可以提高工程招標的透明度,是一個不錯的建議,可以考慮。其實,圍標等違法行為是屬於商業罪行、工程界和建築界等行業上的問題,應該透過加強執行現有的防貪法例和相關刑事欺詐法例去杜絕這些罪行發生,而不是將問題在這個管理條例裏解決。
我必須強調一點,大廈管理委員會最大的責任是維護大廈安全,確保市民大眾的安全和有效運用資源管理大廈。要解決圍標的非法行為問題,應該交由警方或廉政公署負責調查,杜絕圍標,政府也應該主動積極地打擊圍標的犯罪活動。而業界也應該加強自律,杜絕圍標的行為。
此外,當局建議降低終止公契經理人的門檻,由總共擁有份數的五成降至三成。如果建議生效,屆時屋苑只要有三成業權份數贊成,就可以終止公契經理人,但如果有五成人反對有關決定,屆時應該怎樣處理呢?這建議變相改變了少數服從多數的通用法則,有可能變成多數或沉默的大多數要服從少數,這是個極為無理荒謬的建議。
本港需要進行大型維修或翻新工程的舊樓將不斷增加,維修涉及金額動輒數千萬或逾億元,上述六千幢城市定時炸彈也應該盡快尋求妥善處理方法。如何創造本港和諧社會,成為一個可安居樂業的城市,有賴官商民三方共同合作。諮詢期將於下月二日結束,筆者希望社會的有識之士盡快表達意見,把真知灼見告訴當局,讓市民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