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華早報》市場部男經理在離職前,複製其報館的電子蓋章,先後向兩間出售手提電腦的公司,訛稱他獲《南華早報》授權訂購共十三部蘋果手提電腦,藉此獲得折扣及延期付款優惠,繼而他再轉售手提電腦圖利,惟事後他因無錢找數而被揭發。涉案被告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五罪,裁判官昨判刑時嚴斥他有計劃犯案,涉及騙去的手提電腦總值逾十三萬元,金額不小,絕非一時貪心所致,故將他判囚十個月。
被告梁健利(卅五歲)是馬來西亞人,一一年以工作簽證來港,隨後入職《南華早報》。他早前承認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兩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等共五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過往接受良好教育,現時擔任網站設計師。今次他因其個人經營的電腦及手機轉售生意虧損廿萬元,一時周轉不靈才犯案。被告又自撰求情信,稱出獄後將盡力回饋社會及向受害公司還款,盼獲輕判。
案件編號:FLCC 510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