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舊樓拖又拖 寸土必爭嘆奈何

香港土地資源缺乏,這是事實,市區地皮買少見少,這也是事實。不過,如果說香港再也沒有地皮可供發展,顯然是言過其實,起碼那些位處市區優質地段的公務員合作社舊樓就有很大發展空間,問題是當局能否好好利用而已。

公務員合作社舊樓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遺留下來的產物,屬於港府房屋福利之一,由公務員自組合作社,再以三分之一地價向當局申請批地建屋自住。現存的二百多幢樓宇大多位於市區優質地段,包括港島半山、跑馬地及九龍塘等,部分日久失修,而且沒有電梯,令年紀老邁的住戶深感不便,一直希望將舊樓出售或重建。可惜,由於相關樓宇的業權大多由合作社統一持有,出售或重建須獲得七成半成員同意,加上要向政府補回三分之二地價,手續繁複,以致重建進度緩慢。

本報兩年前曾報道過相關問題及多名老業主的苦況,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及討論。立法會發展委員會曾通過動議,促請港府提交合作社舊樓重建方案,善用珍貴的市區土地資源;而當局亦承諾尋求解決方案,協助該批舊樓業主,並向立法會匯報結果。然而事過境遷,當局至今沒有找到解決方案,反而以補地價等問題較預期複雜為由,不了了之。

毫無疑問,公務員合作社舊樓的問題確實比較特殊,也比較複雜,如果豁免或減少補地價,變相由公帑資助業主,不符合公平原則,當然行不通,正如不能豁免居屋業主補地價一樣。然而,合作社舊樓問題多多,始終要解決,不能永遠拖下去。尤其是港府正面對市區土地短缺的困境,重建這批舊樓,一來可以改善居住環境及市區面貌,二來可以幫助年邁業主脫困,三來可以增加房屋供應,何樂而不為。以各地段容許的地積比率計算,現存的二百多幢合作社舊樓重建後最少可以提供兩萬個五百呎住宅單位,解決不少市民居住問題,為何當局拖拖拉拉,議而不決呢?

現屆政府將房屋問題視為施政重中之重,並提出未來十年建屋四十七萬的目標,可惜拓土建屋阻力重重,即使「見縫插針、寸土必爭」,也未必能夠完成建屋大計。正因如此,樓價才會長升長有,房屋問題才會愈演愈烈。差餉物業估價署數字顯示,去年首十一個月私人樓價累積上升近一成二;而最近推出的新居屋,儘管只有二千多個單位,卻派出十多萬份申請表,預料最終可能錄得超額八十倍認購。對於許多無殼蝸牛來說,安居樂業顯然已成為遙不可及的夢想。

最諷刺的是,港府一方面苦於無地可用,一方面未能善用合作社舊樓的土地資源,這不是很荒謬嗎?其實,一切事在人為,重建合作社舊樓無疑涉及補地價等複雜問題,但只要認真研究,不難找到解決的辦法,關鍵在於當局有沒有解決房屋問題的決心,以及能不能打破傳統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