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主席梁國雄、副主席黃浩銘、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多名示威者,去年十一月底於旺角佔領區清場行動中被警方拘捕,其後被控以阻差辦公及刑事藐視法庭罪,其中針對阻差辦公罪,各人更被法庭頒令禁足旺角部分地區。梁國雄昨晚出席社民連周年黨慶晚宴前透露,其律師於前晚(周五)收到警方通知,決定撤銷以阻差辦公罪名控告他。他質疑警方在前日下午仍堅持不肯撤銷「禁足令」保釋條件,做法荒謬,「如果不告人了,還要人保釋甚麼?」
梁國雄、黃浩銘等人前日下午向九龍城裁判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容許他們出席昨晚在旺角舉行的黨慶活動,當時控方未有透露會撤控。雖然警方仍會以刑事藐視法庭罪控告各人,但針對該控罪並無「禁足令」,案件明日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屆時料會有進一步指示。
大律師陸偉雄指,若撤控決定屬實,控方應趁前日開庭時及早向法官提出,以免浪費法庭時間,形容事件「奇怪」,但控方仍有權於刑事藐視法庭罪的案件中,向法庭申請限制被告禁足旺角部分範圍。
另外,昨晚又有約卅人於旺角西洋菜南街一帶「鳩嗚」,期間與一批為數相若的藍絲帶撐警人士相遇,雙方初則口角,繼而推撞,大批警員隨即介入將雙方分隔,事後帶走兩名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