炳江准免剪髮 保個人風格

【本報訊】郭炳江多年來一直以獨特髮型示人,遮掩其天生耳道缺陷,他現時雖成為階下囚,失去自由,但昨日所見,他並無按懲教署規定把頭髮剪成指定髮型,仍可保留個人風格。據知,在囚人士有權申請豁免剪頭髮,懲教署可基於保護在囚人士的個人形象,運用酌情權去恩准犯人毋須剪去「煩惱絲」。

按規定須露耳剷青

據《監獄規則》,男性在囚人士入獄後,均須剪髮,由俗稱「飛髮仔」、即懂得剪髮的其他在囚人士操刀,規定髮型須露耳,「後尾枕」要剷青、額前頭髮不可長過眉毛等,若有染髮,亦要染回黑色,故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今年六月服刑時,便由「長毛」變「短毛」。

至於郭炳江的頭髮為何能免於一剪,有資深懲教人員透露,在囚人士若有需要保留髮型的特別原因如身體或面容缺陷等,可申請豁免剪頭髮,懲教署可基於人道理由,保護在囚人士的個人形象,運用酌情權去恩准犯人毋須剪髮,有關審批由懲教署的監督級人員負責。而同案的許仕仁、陳鉅源及關雄生則均已剪短頭髮。

每月可兩次親友探訪

此外,據懲教署規定,定罪在囚人士每月可接受兩次親友探訪,每次限時卅分鐘,探訪者不可多於三人,包括嬰兒及孩童,但律師探訪則不受限制,而在囚人士入獄時要申報探訪者姓名及關係,他們可在探訪名單新增或刪除原有探訪者,但須得懲教署同意。據知郭炳江已用完本月探訪限額,許仕仁則因太太是在他還押時探訪,故本月還可接受兩次親友探訪,至於關雄生只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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