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七歲少女疑在天水圍住所的廁所內誕下女嬰後,把嬰兒塞入膠袋藏於坐廁後,後遭家人發現嬰屍,因而被控殺嬰,昨於屯門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因控方指被告調查期間情緒不穩,擔心她會自殺,裁判官遂先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決定她是否適合答辯,期間還押小欖精神病院看管。
被告鄧善雯,被控於本月十九日,在天恒邨住所內把她的嬰兒遺棄在廁所內,導致嬰兒死亡。被告透過律師以五千元申請保釋,指現時未知嬰兒死因,被告亦未有自殺傾向。但裁判官考量被告的精神狀況後,拒絕其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TMCC401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