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內地漢於聖誕節乘搭飛機從泰國曼谷來港,但涉違例於航機上廁所內吸煙,抵港後隨即被捕,遭控以一項在飛機上吸煙罪,昨於屯門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九日,於荃灣法院再訊。被告准以二千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
已退休的被告徐苗青(六十一歲),報稱居於上海,需要寧波話翻譯。控罪指他於本月廿五日,在一班曼谷來香港的國泰航機上的廁所內吸煙。控方表示考慮案件性質,不反對讓被告擔保。惟未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表示僅來港過境,在港沒有居所,又謂:「一個人唔知點算。」裁判官要求被告找旅館暫住及由到庭的女親友予以協助。
案件編號:TMCC 403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