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地盤男工人涉嫌在獅子山郊野公園設置「鴨肉炸彈」捕獵野豬以享口福,最終炸傷愛護動物組織男義工,兩人被控非法及惡意控制爆炸品罪,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堂。裁判官押後案件至明年一月三十日再訊,以待控方化驗涉案化學物品。案件引起愛護動物組織關注,有成員認為同類事件防不勝防,會對公眾構成危險。雖然控方以案情嚴重為理由反對兩名被告擔保,但裁判官仍准他們以現金二萬元至五萬元保釋外出。
兩被告依次是何國輝(五十三歲)及陳新(五十五歲)。控罪指,他們於今年十一月廿九日,在獅子山郊野公園衞奕信徑附近斜坡,非法及惡意控制爆炸品,即一件烤鴨肉內藏紅色尼龍繩包裹着的爆炸物。兩名被告毋須答辯。
控方透露,日前已有兩名證人進行認人手續,其中一人認出次被告,但兩名證人均未能認出首被告。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讓仍在留醫的義工做認人手續,索取指模報告,以及化驗鴨肉內的化學物質,而軍火專家已初步確認有化學品會導致爆炸。控方指案情嚴重及證供強烈,首被告曾作出招認,次被告則是負責放下鴨肉,故反對他們擔保。
裁判官向控方查問,是否有資料顯示被告會將爆炸品用作其他用途。控方表示沒有,但指從兩名被告家中搜出野豬肉,並在次被告家中搜出五個捕獸器。辯方則解釋,次被告是從街市購入該些野豬肉,捕獸器亦已生銹。兩名被告分別申請以現金五萬元和二萬元保釋,都獲裁判官接納。
案件引起愛護動物組織關注,有成員昨到法庭旁聽。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主席麥志豪在庭外稱,同類事情防不勝防,有公德心的市民檢起垃圾,隨時面對危險,若爆炸品在巴士上爆炸,更會對公眾構成危險,但若對垃圾置之不理,又會毒死狗隻。麥形容事件屬荒謬。動物保護專員黃婉儀則認為警方打擊同類案件的力度不足,若警方認真執法,情況不會如此猖獗。
案件編號:KCCC 427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