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日前發表電力市場研究報告,批評現時政府與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對消費者不公,建議政府從源頭開放為起步點,逐步開放電力市場,相信長遠有助減電費。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昨出席電台節目時重申,電力市場改革急不來,並非一、兩年可以變天,又指即使開放電力市場亦需現有電網才可輸電,形容電網是一個自然壟斷的市場。據外國經驗,政府可立法要求電力公司開放電網或購回電網,但亦需二、三十年時間始改革成功。
出席同一節目的消委會競爭政策研究小組主席鄭建韓認同有關說法,稱開放電力市場的辦法包括政府以立法方式,迫使現有電力公司開放電網,並規管俗稱為「過路費」的輸電和配電費用,確保維修成本和利潤合理。被問及環境局提出向內地買電的建議,鄭指廣東省的再生能源已用盡,如政府向當地買電,價錢未必較本地發電便宜。
消委會建議政府全面量化和評估「能源貧窮」的嚴重程度,並制訂紓解措施保障低收入人士。社會服務聯會表示,食物和房屋開支已佔基層家庭近七成收入,惟租住劏房的基層家庭需共用電錶,未必享有政府發放的電費補貼,年年上漲電費開支加重經濟壓力,促請政府改革電力市場時,應研究把電費維持在基層可負擔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