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俗列非物質文化遺產

【本報訊】本港四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西貢坑口客家麒麟舞、黃大仙信俗、全真道堂科儀音樂和古琴藝術,成功列入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四個項目涵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所界定的「表演藝術」、「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和「傳統手工藝」等類別。

西貢坑口客家舞麒麟傳承逾二百年,客家人視麒麟為瑞獸。舞麒麟與本地傳統音樂和武術結合,發展具本地特色的造型、步法和套式。另外,黃大仙信俗奠基於一九一五年,黃大仙信仰發展出宗教與慈善結合的特色廣為流傳。道家的全真道堂科儀音樂在港經過幾十年傳承,發展出具本地特色的傳統,受粵曲、粵劇、廣東小曲及儒、釋等宗教音樂影響。

古琴藝術包括古琴製作技藝,雅稱「斲琴」。本港斲琴技藝奠基於浙派琴家徐文鏡,五○年代將斲琴技藝傳「蔡福記」樂器廠少東蔡昌壽,徐氏斲琴一脈,植根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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