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坦白從寬 抗拒從嚴

台灣社會經歷過白色恐怖、戒嚴、黨禁、報禁等,才有今天的言論自由,民主政制。

台灣人聰明,從來不自認甚麼法治社會,就算熱衷參與政治,可也不叫政治社會;如今以民為本,台灣自下而上,制度上是執政者用權,立法院制衡,兩者都全由公民選出,公民有權責監督,老百姓自認是公民社會,執政者便不敢說不是。

台灣人說法治,跟特區層次有別,不會只談守法,而是先談立法。法治的起點是立法,若法律不公,先要提出的是修法,而不是一味守法。像太陽花學運,意義就是阻止執政黨在立法院強行通過政府政策;顯然,法治跟政治最大的重疊部分在立法,而不是守法。

台灣人的認知,法治中的守法不過是枝葉,講價值觀、講道理的立法工作才是根本。

特區一樣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偏偏特區一向不講政治,更不重視公民,而是自詡法治社會。回歸後,政權一聲謝謝,你們愛法治就給你們法治吧!從此以後,三不五時便是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特區的法治只講守法、執法,比如有人搞公民抗命,運動還沒開始,從特首、律政司司長等便都先說違法;如今抗命尚未成功,運動的牽頭人跑去自首,但警方原來不知你違甚麼法,只能給你一張多項選擇題,羅列出罪名,叫你自己揀,補充一項其他,叫你自述;就像台灣的專制時代,以自白書入罪,不以證據入罪。

政權事前說你違法,事後不知你犯甚麼法,抗命的人沒被通緝,又傻乎乎地跑去自首,不知是哪門子法治。還在街上的年輕人,本以為玩的是「抗命無罪,瞓街有理」;孰料牽頭人卻相信「坦白從寬,抗拒從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