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長壽司」位於長沙灣私人屋苑碧海藍天的分店,去年九月發生員工因貪玩點火而燒傷同事的事件。該店兩名壽司男師傅聲稱「貪得意」下,用打火機燃點一名十八歲男侍應身穿沾有消毒酒精的圍裙,結果導致圍裙着火,令對方的皮膚有百分之三點五的二級至三級燒傷。兩名師傅事後被捕,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受危害下而縱火罪。裁判官閱覽事主的傷勢照片後表示「燒得咁緊要」,下令將二人收押至本月廿四日,以等候背景報告始作判刑。
兩名被告張邢煒(三十三歲)及岑廸康(二十三歲),事發時均在涉案的分店內任壽司師傅,控罪指二人在去年九月廿八日在上址罔顧他人生命會否受到危害下而縱火。案情指,事發晚上十一時該店已打烊,十八歲陳姓男事主與其他店員在店內忙着清潔,有同事將清潔用的消毒酒精噴到事主圍裙上,事主因見其圍裙十分污穢,故此無阻止。
惟首被告見狀,即從自己身上取出火機,表示要燃點事主的圍裙,事主已即時躲避,但首被告仍持着火機窮追,次被告此時加入協助,從後捉着事主阻止他離開,最後事主走避不及,其圍裙終被燃點並即時開起火。事件鬧大,首被告見狀即幫事主脫下圍裙,並徒手拍熄對方身上的火,又即時向事主道歉及陪他到醫院求診。
經檢驗後,事主右邊下肢身體百分之三點五的皮膚,分別有二級及三級燒傷,須留院十八天。事主母親得悉事件真相後,在廿九日報警求助,警方拘捕兩名被告,二人在警誡下均表示因貪玩才犯案,無預計真的會着火,而事主則表示已原諒二人。辯方律師昨亦求情稱,兩名被告事後已明白「勤有功戲無益」的道理,強調事發時並不是想傷害事主。
案件編號:KTCC 573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