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青松觀於五年前向政府補地價逾四千九百萬元,獲准在青松觀旁一幅土地興建一座六層高的多用途大樓,但大樓未能如期於去年四月啟用,而地政總署更因其工程延誤,而再向青松觀徵收補地價費用合共逾二百八十萬元。申請人青松觀有限公司認為該幅地屬非商業用途,質疑政府不應就工程延誤而徵收額外補地價,早前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法庭昨判決指,案件屬民事訴訟的範疇,駁回青松觀的申請,並下令它需支付政府的訟費。
案件編號:HCAL 8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