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霸王」控《壹週刊》 誹謗 明年三月開審

【本報訊】中草藥洗髮護髮用品生產銷售商霸王國際集團,於一○年入稟高院控告《壹週刊》誹謗及索償逾五億六千萬元,案件昨再做預審。《壹週刊》一方再度要求加入補充的會計專家報告,但法官初步認為該報告對法庭沒有幫助,未有批准。

案件現已定於明年三月二日開審,預計聆訊卅日,並於下月再作多一次預審。由於與訟雙方亦同步進行調解,法官希望這不是「空口講白話」,官又建議雙方找有經驗的調解員進行,並需向法庭匯報進展。

原告分別是香港上市的霸王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屬的內地生產商霸王(廣州)有限公司;被告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

被告律師昨稱,損害一項產品的聲譽與誹謗一間生產商的聲譽,兩者可能會帶來不同的損失;而涉案文章是針對原告的產品,並非針對原告,故希望提交會計專家補充報告,讓法庭評估賠償額。

被告要求專家報告 官質問

惟當法官問到專家在該議題上,將可給法庭甚麼幫助時,被告律師卻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故法官未有批准該要求,只着被告先草擬好相關報告,再交由原告考慮如何處理。

案件編號:HCA 11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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