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程式男設計員疑對穿制服的男警有「特別興趣」,他在沙田馬場一個男廁內,涉嫌以攝錄筆偷拍一名穿警察制服執勤男警的「警棍」,對方當時正如廁。他事後被捕,被控以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昨於沙田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現將案押後至明年二月廿四日再提訊,以待控方檢驗所發現的拍攝短片,被告獲准繼續保釋。期間控方一度申請禁制被告進入馬場及警署等地,但最終被法庭否決。
被告是李子和(卅八歲),報稱是電腦程式設計員,控罪指他於今年十一月卅日,在沙田馬場一樓三一七號票房附近的男廁內,用一支有錄像功能的攝錄筆拍攝男警員X的下體。
消息指,男警員X在案發時,身穿警察制服到沙田馬場執勤,後來在男廁遭被告用攝錄筆偷拍下體,被告同日下午三時許被捕。警方在進一步調查下,發現被告另藏有其他短片,查問下被告坦承對穿着制服的軍裝警員特別有興趣,又透露因沙田馬場和新城市廣場有較多穿着制服的警員,所以曾經在以上地點拍攝。
據悉,控方關注被告因對穿着制服的警員甚有興趣,故原先向裁判官提出,要求在被告的保釋條件中,增加一項禁足令,禁止被告再進入馬場、新城市廣場和各區警署等地方,以防止被告再次犯案。
惟裁判官認為該些區域範圍太大,最終否決控方申請。法庭現准被告以三千元保釋候訊,但下令他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STCC 380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