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肉炸彈」案 兩工人還押

【本報訊】兩名地盤男工人涉嫌設置「鴨肉炸彈」捕獵野豬卻炸傷動物組織男女義工的案件,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涉案兩名工人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控制爆炸品罪,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周五再訊,以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期間下令兩名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被告分別為何國輝(五十三歲)及陳新(五十五歲),控罪指他們於今年十一月廿九日,在獅子山郊野公園衞奕信徑附近斜坡,非法及惡意控制爆炸品,即一件烤鴨肉內藏紅色尼龍繩包裹着的爆炸物。

案件編號:KCCC 427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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